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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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朴子市崁前段崁前小段八二一之一地號 | 俊愷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3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3年5月7日配合嘉義縣政府農業處辦理聯合稽查,查貴場已達畜牧法規定牧場登記規模者,其斃死雞隻屬事業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應具有防止廢棄物飛散、流出、惡臭擴散及影響四周環境品質之必要措施。」,是日聯合稽查於貴場區外見有斃死雞隻放置場外情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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