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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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5-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8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民雄鄉嘉義縣民雄鄉菁埔段菁埔小段976-1、1075、1076、1077、1078地號 | 佳河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經營之佳河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497mg/L、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658mg/L、限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7-06 |
2 | 2021-05-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8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民雄鄉菁埔段菁埔小段976-1、1075、1076、1077、1078地號 | 佳河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經營之佳河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572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539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1420mg/L、限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23 |
3 | 2019-05-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民雄鄉菁埔段菁埔小段976-1、1075、1076、1077、1078地號 | 佳河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經營之佳河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1,540mg/L、限值600mg/L;懸浮固體:630mg/L,限值15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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