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立富畜牧場三場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3-12-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169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鹿草鄉鹿草村鹿草422之10號 | 立富畜牧場三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9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縣環境保護局112年12月5日派員進行稽查,於本縣鹿草鄉施家村鹿草段鹿草小段1145、1146地號土地,見有沼液沼渣澆灌後痕跡,經查為台端經營之立富畜牧場三場所為,且施灌於未申請之農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9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9 |
2 | 2020-10-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鹿草鄉中寮段重寮小段185、185-1、186、186-1、187、188地號 | 立富畜牧場三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經營之立富畜牧場三場,位於本縣鹿草鄉中寮段重寮小段185、185-1、186、186-1、187、188地號,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510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265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1220mg/L、限值60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2-29 |
3 | 2020-08-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鹿草鄉中寮段重寮小段185、185-1、186、186-1、187、188地號 | 立富畜牧場三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經營之立富畜牧場三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其廢水操作紀錄表109年8月1日至109年8月20日平均回收水量21.9CMD,與核准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登載每日最大回收水量10CMD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0-27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