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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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2-02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水上鄉龍德村十一指厝10號 | 龍德宮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及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據民眾所提供影片見該宮廟112年12月2日上午6時許於本縣水上鄉龍德村十一指厝10號前方空地舉辦廟會民俗活動燃放鞭炮及使用擴音設備,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及第2款之規定,「噪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下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一、燃放爆竹。二、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行為。」,暨本府107年12月26日府授環空字第10702575501號公告事項第1條之規定,「於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止,不得施放爆竹音類之一般爆竹煙火及使用擴音設施從事神壇、廟會、婚喪祭典等民俗活動,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1-18 | |
2 | 2022-11-1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980元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水上鄉龍德村一○號 | 龍德宮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 據民眾提供影片發現貴宮廟111年11月11日於本縣水上鄉龍德村十一指厝10號前方空地舉辦廟會活動,從事露天燃燒金紙且未裝設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依法告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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