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10-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變更取得廢(污)水排放地面許可證,本局報請查驗(原期限114年11月18日,貴公司申請限改展延至115年1月17日)。限改日期:115年0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市區永就里中山路一八三號 | 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附表二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水泥業,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在案,經本局限期114年9月25日完成改善,貴公司以114年07月23日名人環字第1140723001號函申請展延,本局復以114年8月4日環水字第1140096491號函同意展延至114年10月02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14年10月7日派員執行114年7月15日環稽字第1140086994號函附114年7月3日環水水裁第114070171號裁處書所定之限期改善複查,現場貴公司仍未於限期內完成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變更。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5-040003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1-19 |
| 2 | 2025-04-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636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變更取得廢(污)水排放地面許可證(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5年01月1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市區永就里中山路一八三號 | 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水泥業,本局114年4月19日派員稽查,天晴無雨,現場作業中,且廢水設備操作中,現場發現於S02(T01-08廢水貯存槽)以泵浦及軟管抽取廢水之方式至T01-06(廢水收集井5),另廢水收集井5滿溢導致作業廢水由RD04(逕流廢水放流口)排放於地面水體,於RD04排放口以pH meter 檢測值為11.67,貴公司設置之貯存設備有疏漏廢(污)水至地面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及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且排放之廢(污)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貴公司113年4月26日及113年7月6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一年內經二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本法規定,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規定屬於嚴重違規。另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附表二: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申請許可證(文件)之種類及適用條件,貴公司應取得廢(污)水排放地面許可證(文件)。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03 |
| 3 | 2025-03-0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東區長榮路 | 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臺南市政府112年12月27日府環空字第1120328259C號公告,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臺端/貴商號/貴公司所有686-TF柴油大貨(客)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未依規定實施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04 |
| 4 | 2024-12-1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安通路二段 | 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經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貴公司所屬車輛(車牌號碼:KEN-1272)於113年12月11日12時許行經本市安南區安通路二段,車輛載運混凝土洩漏污染道路。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17 |
| 5 | 2024-07-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4600元整,本案於113年7月6日現場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486)限期113年7月12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3年7月15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市區永就里中山路一八三號 | 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及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從一重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水泥業,本局113年7月6日派員稽查,天晴無雨,發現貴公司清洗地面產生之廢(污)水未妥善收集,現場廢(污)水收集溝阻塞,逕由廠區地面漫流至廠外排水溝,現場pH9.9,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於事件發生後三小時內,並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07 |
| 6 | 2024-05-20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市區永就里中山路183號 | 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本局於113年5月20日14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於本市新市區中山路195巷內排水溝渠巡視,於排水溝渠內見有水泥漿水淤積,現場經貴公司技師確認該巷道內排水溝渠內水泥漿水淤積部分為貴公司所流出,造成水溝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03 |
| 7 | 2024-04-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56200元整,本局於113年4月26日現場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362),限期改善至112年4月29日,本局於113年4月30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市區永就里中山路一八三號 | 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水泥業,本局113年4月26日派員稽查,天候微雨,發現貴公司(T01-01廢水收集井1)馬達故障,現場廢(污)水未妥善收集,逕由廠區地面漫流至廠外排水溝,現場pH11.4。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27 |
| 8 | 2023-08-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本局於112年9月21日環水字第1120116292號同意貴公司,限期改善展延至112年11月28日,於期限內完成許可證(文件)變更或依原許可證(文件)登載內容操作。限改日期:112年11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市區永就里中山路一八三號 | 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水泥業,本局112年8月16日派員稽查,天氣晴朗無雨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ST01有2支不明管線,廢水並回收至洗車台使用;ST02廢水回收至洗車台使用,及使用地下水;拌合機廢水(WM04)現場排入初級沉澱槽(池)二(T01-07);固液分離機(T01-05)廢水、輸送帶廢水(WM02)排入廢水收集井一(T01-01);ST02現場廢水流向為排入廢水貯存槽(池)一(T01-08),經查未依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事項操作,且水量及流向未登載於排放許可證,與許可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9-23 |
| 9 | 2022-09-28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市區中山路183號 | 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本局111年9月28日09時40分前往稽查,於貴公司後面廠區外(本市新市區中山路185巷)附近水溝內,發現水泥漿沉積物,經查為貴公司所流出,污染水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0-25 |
| 10 | 2017-09-27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科工區與本田路二段405號對面 | 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81年11月出廠的**-956號自用大貨車,於106年9月27日行經本市安南區本田路二段405號對面,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53%,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50%。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27 | |
| 11 | 2017-01-1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南區濱南路491號 | 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81年11月出廠的**-956號自用大貨車,於105年12月5日行經本市新市區中山路227-23號前,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6年2月16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6年1月19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58%,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50%。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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