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瑞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7-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61000元整,本局於114年8月28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8048),限期改善至114年9月25日,本局於114年9月3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興旺路七號 | 瑞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及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製革業,本局於114年2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備T01-05~T01-08流向與許可不符、T01-05至T01-07有1三通管至T01-14許可未登、T01-06至T01-08有1金屬桶未登,T01-12至T01-13有1三通管至T01-14許可未登、T01-04現場設備1台(許可登2台)、T01-21~24管線未連接、T01-34設備故障未使用、T01-08~T01-10槽體尺寸與許可不一致、T01-01及T01-03至T01-05非至T01-04、T01-02有使用鼓風機及T01-14有3台抽水泵許可未登,上述現場與南市環水字第00633-07號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不符,本局限期於114年7月7日前完成改善,因貴公司未於期限內提送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複查,本局即依規定於114年7月15派員進行複查,複查時發現前次違規事實仍與南市環水字第00633-07號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不符,認定未完成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0-20 |
| 2 | 2025-05-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報告或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原:114年11月13日,114年10月29日環水字第1140138510號函核展延至115年1月10日)。限改日期:115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興旺路七號 | 瑞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製革業(生皮製成成品皮者),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4年5月7日派員於放流口採取水樣1組送驗,檢驗結果氨氮檢驗值109.0 mg/L、標準值60.0 mg/L,未符合製革業放流水標準。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2-04 |
| 3 | 2025-02-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本局於114年4月16日以環水字第1140045152號函同意貴公司,限期改善展延至114年7月7日,完成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變更或恢復與原核准許可文件相同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4年07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興旺路七號 | 瑞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製革業,經本局於114年2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備T01-05~T01-08流向與許可不符、T01-05至T01-07中段有1三通管至T01-14許可未登載、T01-06至T01-08中有1金屬桶未登載,其管線流向請釐清、T01-12至T01-13中段有1三通管至T01-14許可未登載、T01-04現場設備1台(許可登載2台)、T01-21~24管線未連接、T01-34設備故障未使用、T01-08~T01-10槽體尺寸與許可不一致、T01-01及T01-03至T01-05非至T01-04、T01-02有使用鼓風機及T01-14有3台抽水泵許可未登戴,上述現場與南市環水字 第00633-07號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不符。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4-100018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5-20 |
| 4 | 2021-08-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請於本案完成改善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1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八八號 | 瑞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10年8月3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發現D-0901有機污泥及D-0701廢木材棧板有露天貯存情形,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9-09 |
| 5 | 2021-04-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八八號 | 瑞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皮革整製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皮革整製程序(M01)」(南市府環空操證字第D0133-00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110年4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現場「皮革整製程序(M01)」正常操作中,惟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涤塔(編號:A109、A113)洗滌液流率計因洗滌液久未更換致水色混濁,無法辨識洗滌液流率計之數值,現場人員亦承認因未清洗洗滌液流率計內壁致無法辨識數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5-20 |
| 6 | 2020-08-2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八八號 | 瑞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4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8月2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程序產出污泥(C-0104),惟貯存設施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2-31 |
| 7 | 2020-06-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限期提送符合放流水標準水質檢驗報告書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9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88號 | 瑞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製革業,經本局於109年6月3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硝酸鹽氮檢驗值55.5mg/L、標準值50.0mg/L,未符合製革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30 |
| 8 | 2016-05-1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88號 | 瑞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本府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6-15 | |
| 9 | 2016-02-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88號 | 瑞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暨附表第三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4-21 |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