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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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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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本局於113年12月31日以環水字第1130174696號函同意貴公司,限期改善展延至114年2月20日,於期限內改善完成,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4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9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單元原廢水WM03與WM05,以及廢水處理單元暫存桶3(T02-13)、重金屬捕集及pH調整槽(T02-15)之廢水,經送驗結果未符合規定,超過許可範圍值,未依許可內容運作:原廢水WM05之鋅、化學需氧量與硝酸鹽氮檢驗值分別為918mg/L(許可最大值700 mg/L)、2,020 mg/L(許可最大值1,200 mg/L)、586 mg/L(許可最大值500 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06 |
2 | 2024-04-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7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04月17日至瑞XX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原料使用量、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運情形,相關違規事實如下:(一)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集塵器濾袋,113年1月、2月實際未更換,惟申報廢濾袋產出、貯存。(二)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集塵器,112年4月至8月有清灰紀錄,惟未申報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之產生量。(三)廢水處理程序濾棉(其他不織布),每月使用、更換,惟112年僅申報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產生量,未申報濾棉使用量。(四)廢水處理程序廢活性碳,112年3月申報貯存8.821公噸,112年4月未申報產生量,惟清除6.6公噸,申報貯存量為0。(五)廢棄物洗淨處理程序原料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112年1月、8月、12月實際未清洗,惟申報使用,另112年2月、9月及113年1月使用量申報錯誤。(六)金屬電鍍處理程序及廢水處理程序皆會產生廢潤滑油(D-1703)及廢油混合物(D-1799),112年4月起廢水處理程序產生之兩種廢棄物併於金屬電鍍處理程序申報。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7-09 | |
3 | 2024-01-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本案於113年1月23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348)限期113年3月8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3年2月22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113年1月3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單元T01-03蓄水槽3,有一股鋅系廢水排入(許可內容未登載),T01-06污泥泵現場有2座(許可登載內容僅1座),T01-30、31、33、36、37之污泥脫水機皆有管線連通至T01-32(濾液暫存桶),T02之污泥脫水機皆可連通至T02-24(濾液暫存桶)、T02-26(濾液暫存桶),T01-26(快速過濾槽)有管線與T01-06(初沉澱槽)底部相通,以上管線許可內容均未核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04 |
4 | 2022-12-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本案於112年1月23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262)限期112年1月23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1月18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派員於111年12月23日前往查核,於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發現一股由貴事業所承租廠房電鍍製程產生之廢(污)水由收集管線進入溝渠並收集至T01-2除油槽,查與核准許可內容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2-20 |
5 | 2022-05-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本案於111年5月25日現場以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359)限期111年5月25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5月25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 | 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按次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於111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槽體T01-05除油槽2旁有2個未在許可登載內之槽體,廢水流向由T01-05流至2個未登載之槽體後流回T01-05再流至後續處理設備處理廢水,與原核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1-06 |
6 | 2021-03-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限改條件: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0年08月2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38巷13號及中正路三段308號 | 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前瞻水環境河川水體水質改善推動與管理計畫」人員於110年3月26日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氨氮檢驗值162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20 |
7 | 2021-01-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一甲里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於110年1月18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50 mg/L(標準值10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49.3 mg/L(標準值30.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12 |
8 | 2019-07-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限改日期:108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作業製程產出廢酸液,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8-16 | |
9 | 2018-06-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忠義段二九○地號,忠義段二九一地號,忠義段二九二地號,忠義段二九三地號,忠義段二九四地號 | 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自辦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拆除工程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自辦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仁德區忠義段290、291、292、293、294地號)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建築拆除業),本局於107年6月20日下午派員至工地現場查核該自辦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拆除工程,發現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已拆除完成,其所衍生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後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13 | |
10 | 2017-02-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20000元整,限改條件: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一甲里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2月20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12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22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4-06 | |
11 | 2016-09-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一甲里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暨附表3及附表8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0-21 | |
12 | 2016-07-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38巷13號、一甲里中正路3段308號 | 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9-22 | |
13 | 2015-09-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一甲里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10月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1010089309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一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23 | |
14 | 2015-01-23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38巷13號。 | 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拆除工程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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