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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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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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6-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至本局報請查驗(112年10月16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244)。限改日期:112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土庫里太乙九街一○號 | 正進精密機械電解拋光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2年6月13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2.0 mg/L,標準值30mg/L) 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07 |
2 | 2023-03-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本案於112年4月19日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064)限期112年4月26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5月2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土庫里太乙九街一○號 | 正進精密機械電解拋光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派員於112年3月27日於貴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檢驗值5.2 ,標準值6~9) 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5-23 |
3 | 2021-03-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條件: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0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土庫里太乙九街一○號 | 正進精密機械電解拋光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0年3月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鎳檢驗值1.07 mg/L(標準值1.0 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6-09 |
4 | 2019-09-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土庫里太乙九街一○號 | 正進五金加工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第2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於108年9月11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鎳檢驗值1.39mg/L,標準值1.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2-16 |
5 | 2017-03-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土庫里太乙九街一○號 | 正進五金加工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3月3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9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4-20 | |
6 | 2016-07-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土庫里太乙九街一○號 | 正進五金加工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暨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9-20 | |
7 | 2015-10-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55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土庫里太乙九街一○號 | 正進五金加工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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