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福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5-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本局於114年7月3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705),限期改善至114年8月4日,本局於114年8月11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西路202巷239號 | 福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4年5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50mg/L (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0-27 |
| 2 | 2024-09-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10月8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554)限期113年11月7日改善完成,本案於113年10月17日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中正西路二○二巷二三九號 | 福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3年9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違規事項:一、T01-5酸化池(一)pH值操作參數1.29與許可文件(許可核定範圍:3~5)不符,未依許可內容操作,與許可不符。二、另現場具T01-5至T01-25管線未登載於排放許可證,與許可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08 |
| 3 | 2024-05-1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中正西路二○二巷二三九號 | 福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05月14日執行督察,勾稽貴公司111年1月迄113年3月上網申報資料,發現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廢油混合物(D-1799)自111年10月份後未申報產出量;螺絲、螺帽及鉚釘製造程序廢油混合物(D-1799)亦部分月份未申報產出量;廢水處理程序無機性污泥(D-0902)112年3月份後未申報產出量,爰認定貴公司未依規定正確申報上述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04 |
| 4 | 2021-02-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辦理廢(污)水排許可證變更,或恢復與原許可文件登記內容相符之相關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0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中正西路二○二巷二三九號 | 福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本局於110年2月1日派員執行廢(污)水處理設施T01-1集水井原廢水採樣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3,500mg/L,許可核准進出流5,0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8,600mg/L,許可核准進出流800mg/L) 、T01-2廢水池(懸浮固體檢驗值6,630mg/L,許可核准進流800mg/L、出流713mg/L)、T01-9中間池(一) (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00mg/L,許可核准進出流1,687mg/L) 、T01-20中間池(七) (化學需氧量檢驗值575mg/L,許可核准進出流234mg/L)、(懸浮固體檢驗值51.2mg/L,許可核准進出流44mg/L)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未依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5-18 |
| 5 | 2019-12-0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中正西路二○二巷二三九號 | 福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8年12月5日派員稽察,查貴公司固定污染源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3),發現其洗滌塔之監測儀表流率計無法顯示其操作許可應規範之數值200~350L/min,貴公司未維持監測儀表正常運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1-07 |
| 6 | 2019-07-2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中正西路二○二巷二三九號 | 福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螺絲生產作業,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108年7月24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環保犯罪案件專案督察,發現貴公司委託頡安企業社分別於107年1月10日、1月17日、5月10日、5月15日及10月18日清除廢油混合物(D-1799)6.78公噸、7.39公噸、7.81公噸、7.03 公噸及7.29公噸,共計36.3公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及清理流向。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05 |
| 7 | 2018-11-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中正西路202巷239號 | 福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螺絲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潤滑油及廢油混合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1-02 |
| 8 | 2018-11-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中正西路202巷239號 | 福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螺絲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潤滑油及廢油混合物委託清除、處理,未與清除、處理機構簽訂書面契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1-02 |
| 9 | 2016-07-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中正西路二○二巷二三九號 | 福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暨附表三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9-02 | |
| 10 | 2016-04-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7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中正西路202巷239號 | 福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暨附表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6-20 |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