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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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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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0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二仁路一段60號 | 嘉藥學校財團法人嘉南藥理大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3年8月5日派員稽查,經於本市仁德區二仁路一段60號貴校綠色生活研究館地下一樓洗手槽底下地面凹槽,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9-03 | |
2 | 2024-05-23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 | 嘉藥學校財團法人嘉南藥理大學 |
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9條第8款暨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4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查本局於113年05月23日派員至貴校稽查,查貴校經教育部核准校長(負責人)變更為錢○○(111年12月09日臺教技(二)字第1110115X44號函),惟貴校未能於後60日內(即112年10月01日前)完成核可文件變更,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6-25 | |
3 | 2023-10-1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二仁路一段60號嘉南藥理大學資訊暨教學大樓南側逸舒園 | 嘉藥學校財團法人嘉南藥理大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貴校於資訊暨教學大樓南側逸舒園有未妥善清理積水(畚箕)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4-08 | |
4 | 2015-03-17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01日。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二仁路一段60號。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第6條第2款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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