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上豐興業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09-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616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10月16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555)。限改日期:113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上崙里中正路一段六五六巷八二號 | 上豐興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8條附表八規定按次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受處分並限期至113年9月30日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13年9月26日(收文日9月27日)檢具符合印刷電路板製造業放流水標準檢驗報告報請查驗。本局於113年9月30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銅檢驗值5.61mg/L (標準值1.5mg/L),未符合印刷電路板製造業放流水標準;未完成限期改善,按次處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11-27 |
2 | 2024-08-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8月28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553)。限改日期:11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上崙里中正路一段六五六巷八二號 | 上豐興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經本局於113年8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銅檢驗值3.82mg/L (標準值1.5mg/L),未符合印刷電路板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110028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09-25 |
3 | 2019-10-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上崙里中正路一段六五六巷八二號 | 上豐興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經本局於108年10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銅檢驗值5.21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印刷電路板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2-19 |
4 | 2019-05-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8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上崙里中正路一段六五六巷八二號 | 上豐興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旨揭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字號: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485-01號)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15日現場督查,現場(M01)印刷版電路製造程序,蝕刻機正常運作中,對於貴公司防制設備(A001)填充式洗滌塔進行操作許可查核,現場以pH值量測計針對經洗滌器後之洗滌液進行量測,量測後發現防制設備(A001)洗滌液pH值為1.646,未在許可登載操作範圍pH值6至9內;另查洗滌液流率約100L/min,與許可證登載內容160至330L/min不符,明顯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有督查單(督察編號:981080500070)及照片可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6-28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