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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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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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2-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南台街一號 | 南臺學校財團法人南臺科技大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3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款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第3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單位屬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1241.03 CMD,應設置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依貴單位於113年2月6日廢(污)水處理專責設置申請書發現違規事實如下:貴單位專責人員洪○○於111年05月03日離職,離職後至113年2月6日前未依規定重新設置專責人員。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06 |
2 | 2019-07-04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南台街1號 | 南臺學校財團法人南臺科技大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貴校三連堂後方高壓設備區內有容器積水未妥善清理並有孳生孑孓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之虞,本局現場已採樣並拍錄存證。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7-15 | |
3 | 2016-05-0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南台街1號 | 南台科技大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環管字第1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5-24 | |
4 | 2016-05-0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南台街1號 | 南台科技大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環管字第1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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