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勤偉塑膠電鍍廠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11-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條件: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至本局報請查驗(114年1月9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488)。限改日期:114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鹽行里中正一街三二巷二三號 | 勤偉塑膠電鍍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條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電鍍業,經本局113年11月19日派員會同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前往稽查,於臺端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總鉻檢驗值2.16mg/L(標準值2mg/L)。臺端從事電鍍業,經本局113年11月19日派員會同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前往稽查,於臺端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總鉻檢驗值2.16mg/L(標準值2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07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