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李枚玲畜牧場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9-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護鎮里建國路三一三巷六九號 | 李枚玲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4年9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臺端未每日記錄廢(污)水累計型流量計及獨立電表讀數。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1-20 |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