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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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3-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完成改善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2年3月24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003)。限改日期:112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381-2、382、383、384、386地號 | 基弘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3月4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82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4-18 |
2 | 2022-01-19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河保段32、38及39地號 | 基弘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本案本局人員於111年1月19日前往,貴場係從事豬隻飼養,於場區大門處見有豬隻排泄物掉落污染地面情事。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3-08 | |
3 | 2020-03-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381-2、382、383、384、386地號 | 基弘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暨、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09年3月24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52 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12 mg/L,標準值8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5-07 |
4 | 2015-01-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三八一之二地號,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三八二地號,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三八三地號,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三八四地號,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三八六地號。 | 基弘畜牧場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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