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永大茂牧場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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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5-08-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局於114年8月21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4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竹門里竹圍子12號 | 永大茂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第2項附表七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屬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之事業,經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管理系統勾稽定檢申報,發現貴場114年1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定檢申報未於114年7月31日前完成網路上傳,逾期始於114年8月21日完成網路上傳。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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