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賴新立畜牧場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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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3-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3月29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398)。限改日期:113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玉豐段1239、1239-1地號 | 賴新立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3月8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30 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47 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8 |
2 | 2021-09-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玉豐段1239、1239-1地號 | 賴新立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牧場從事畜牧養殖作業,經本局於110年9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R-0104、R-0908、R-0112、H-0002廢棄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10-22 | |
3 | 2020-05-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玉豐段1239、1239-1地號 | 賴新立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09年5月5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25 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0 mg/L,標準值8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6-19 |
4 | 2018-06-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玉豐段1239.1239-1號 | 賴新立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一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未每日紀錄廢水處理設施累計用電度數及放流水計測設施累計讀數。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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