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尚發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10-2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永貞國小(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尚發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L-1392)於114年10月28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國小),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1-14 |
| 2 | 2025-05-0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758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4年1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內角里內角一二七之三號 | 尚發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管制編號: R8603408)領有本局核發之磚瓦(紅磚)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420-00號),經本局於111年12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陳情案聯合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使用廠區及堆置區與本局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所核可地號內容不符,本局於112年5月5日環稽字第1120050821號函附112年5月3日環空固裁字第112050106號裁處書,並限期於112年6月29日前改善完成,後續經幾次展延改善期程至114年3月18日。貴公司分別於114年3月5日尚發字第114030501號及114年4月22日尚發字第114042201號函表示已改善完成,經本局114年3月12日及114年5月6日派員前往現場執行改善複查,經量測現場尚有堆置物。並經本局114年6月16日前往現場針對堆置區西北角使用機具挖掘8處約50公分深,確認現場堆置物是否為原生土,改善區域以北邊電線桿(有設附掛攝影機)至貴公司通風管道以東整體未改善完成,以西部分尚有部分區域仍存有水庫淤泥,貴公司尚未完成改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25-07-16 |
| 3 | 2023-09-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內角里內角127之3號 | 尚發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1年12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有貴公司原料土堆置場及成品貯存區地號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之場(廠)地號內(白X區馬X後段119、120、 120-4、120-5、120-6、121-2、121-3地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12年5月30日環事廢裁字第112051883號裁處書,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2年7月25日改善完成,另貴公司於112年7月12日函文申請展延改善期限,本局112年7月19日函復同意展延改善期限至112年9月10日。另貴公司112年9月1日函文申請第二次申請展延改善期限(112年9月10日),惟貴公司未提送地號變更等相關作為,本局歉難同意展延,是貴公司原料土堆置場及成品貯存區地號仍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之場(廠)地號內。 | 已改善完成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21 |
| 4 | 2023-03-2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3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內角里內角一二七之三號 | 尚發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境部於112年3月24日及4月25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有下列違規情事:未依固定污染源「磚瓦(紅磚)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內容,添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之氫氧化鈉(許可限值6~12kg/hr)及正確記錄用量,且未保存110年7月以前之每日原物料、空污防制設備操作之電子化紀錄或紙本紀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2-02 |
| 5 | 2023-03-2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0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內角里內角一二七之三號 | 尚發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3月24日及4月25日執行督察,發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未填報「廢氣處理程序」產出污泥,且111年10月「廢氣處理程序」之D-1506廢(污)水產出量1.395公噸,逾廢清書核准最大量1公噸百分之十,惟廢清書未依規定辦理變更。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8-10 |
| 6 | 2022-07-2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一份)。限改日期:111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內角里內角一二七之三號 | 尚發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0條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4條及附表一、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據環保署111年7月6日環署空字第1111090092號函下放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疑似兼任名單,本局於111年7月22日派員至該公司稽查,經○○於108年12月2日至今擔任該公司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及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一事屬實,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含附件資料)可稽。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12-030014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22-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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