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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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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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3-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之一一號 | 甲頂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自黏膠膜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膠帶業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110年3月3日執行聯合查緝(併110年4月20日及5月10日督察結果),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10年3月3日執行聯合查緝時,塗佈機E108、烘乾機E109〜111作業中,經當日併同4月20日及5月10日督察結果,違規情形如下: (一)查M01廢氣僅有核定經圍封密閉收集至A101後由P101排放,惟現場左2左3未依許可集氣流向且未經防制設備處理後排放之繞流排放管道排放揮發性有機物(FID檢測左2濃度介於10.2~1,098ppm)。 (二)查該製程操作許可證,主要原物料僅核定丙烯 酸共聚合樹脂(壓克力樹脂),未有其他溶劑如甲苯等,惟查當天實際所用之混合膠,確用含有甲苯之樹脂以甲苯溶劑調配,現場亦有甲苯1桶,訂購單發現亦有訂購甲苯等溶劑,另4月20日提供自行研發不防水吸墨層及防水吸墨層物質安全資料表,亦使用聚乙烯醇等未登載操作許可證中。 (三)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蓄熱再生式氧化爐(A101)廢氣處理量為848Nm3/min,未符操作許可證規定(90~700Nm3/min),且超過百分之十容許差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23 |
2 | 2018-04-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之一一號 | 甲頂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本市佳里區從事自黏膠膜生產作業,領有膠帶業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3日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督察時,查107年1月至3月期間每日所紀錄蓄熱再生式氧化爐(A101)之廢氣處理量低於操作許可限值,且主要塗佈原料使用之聚乙烯醇用量及操作條件,未登載於操作許可證中,顯未依許可規定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14 | |
3 | 2018-04-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之一一號 | 甲頂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膠帶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07年4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21 | |
4 | 2018-04-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之一一號 | 甲頂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膠帶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07年4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委託清除D-1801及D0299,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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