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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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1-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00元整,命文到翌日起停工,限文到15日內清出所畜養之牛隻(並依函文說明段三辦理)。限改日期:111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平和段969、969-1地號 | 大東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為同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所稱情節重大案件,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依同法第46條之1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3條第1項、第2項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牛隻飼養,本局111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當時發現貴場大門口水溝蓋下方之雨水道排放畜牧廢水,經查為貴場以泵浦抽取廢水處理單元之厭氣池,使廢水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38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3,60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950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是 | 2022-03-09 |
2 | 2021-11-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1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平和段969、969-1地號 | 大東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11月2日於該場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96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6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29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15 |
3 | 2020-08-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10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平和段969、969-1地號 | 大東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430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43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238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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