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台大畜牧場(一)場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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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 期限內改善完成(113年6月12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426)。限改日期:113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下茄苳段915、916、917、918、919地號 | 台大畜牧場(一)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現場廢(污)水排放中,發現臺端於113年1月起至今未每日記錄其廢(污)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26 |
2 | 2020-10-1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下茄苳段915地號、916地號、917地號、918地號、919地號 | 台大畜牧場(一)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4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09年10月12日本局執行案件稽查,發現貴場執行屋頂修繕工程並設置太陽能光電板,惟現場可見經修繕拆除之石綿及其製品廢棄物(C-0701)堆置於場角落及場邊以太空包裝盛3包之廢棄物未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亦無標示產生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8-16 | |
3 | 2018-07-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下茄苳段915、916、917、918、919地號 | 台大畜牧場(一)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一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2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78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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