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曾俊元畜牧場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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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11月25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659),限期改善至113年12月22日,本局於113年12月26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下營區下營段2209、2210地號等2筆 | 曾俊元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畜牧業(非草食動物),經本局113年11月8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廢污水獨立專用累積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及獨立專用電度表113年10月1日~稽查當日(113年11月8日)皆未記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02 |
2 | 2024-07-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8月6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564)。限改日期:113年11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下營區下營段2209、2210地號 | 曾俊元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牧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7月1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65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02 |
3 | 2021-02-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下營區下營段2209、2210地號 | 曾俊元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10年2月25日10時20分許抵達本市下營區下營段2209、2210等2筆地號土地稽查,現場發現貴畜牧場於固液分離機旁堆置禽畜糞,雖有設置擋板,惟前開貯存地點仍有滲出、污染地面情事。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4-16 | |
4 | 2018-08-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下營區下營段2209、2210地號 | 曾俊元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一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1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06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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