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黃石牌畜牧場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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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5-06-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24000元整,本局於114年6月27日現場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978),限期改善展延至114年6月27日,本局於114年6月27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下營區麻豆寮段一九五三、一九五四、一九五五地號 | 黃石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豬隻飼養,本局114年6月11日派員稽查,本局於放流口採集水樣時放流水水質清澈,查核廢水處理設備時,發現臺端於廢水處理設備進入終沈池前有加設稀釋管線,本局於該管線採集水樣一組(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4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7.1mg/L(標準值150mg/L))均低於放流水標準,臺端於廢水排放前,與無需處理即能符合標準之水混合稀釋。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5-08-08 |
| 2 | 2019-03-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廢棄物貯存地點應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不得有露天堆置之情事。限改日期:108年06月07日。 | 臺南市 | 臺南市下營區麻豆寮段1953、1954、1955地號(下營區賀建里火燒珠28-13號) | 黃石牌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本局於108年3月18日派員至貴場稽查,於貴場固液分離區發現有曝曬豬隻排泄物,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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