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宏葉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10-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措變更或其他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4年2月14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681)。限改日期:114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一二號 | 宏葉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13年10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廢水經前處理後至T01-7放流槽排放至官田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惟T01-8至T01-10(污泥處理流程)已無運作,許可仍有該製程,故現場操作方法與核准之水污防治措施計畫許可文件不同。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13 |
2 | 2024-09-1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4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一二號 | 宏葉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9月11日督查貴公司[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2)],現場作業區抽氣管以小紙片測試有抽氣運作之風力造成紙片吸附,確定M02製程當日確實有操作,稽查自動噴塗區噴塗設備現場機械操作中,噴塗後之廢氣經收集後本理應連接吸附設備(A203-A207)排放,惟發現廢氣經管道未經吸附設備(A203-A207)直接由5處管道缺口直接排出大氣並燻黑外牆,貴公司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A203-A207)吸附設備正常運作致噴塗廢氣排放大氣,違反空污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23 |
3 | 2023-10-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令貴公司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停工。 限改條件:限期申請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4年04月1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一二號 | 宏葉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公司(管制編號:R97A0149)原已領有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6800-01號),經本局112年10月3日派員稽查,貴廠現場另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主要使用有機溶劑將金屬品進行表面塗裝,其有機溶劑年用量達30.15公噸,符合環境部規定之第六批第二類(新設、變更及已設立固定污染源) 表面塗裝程序公告條件:「以金屬或非金屬品為原料,經表面塗裝或乾燥等程序,從事表面塗裝作業,其使用有機溶劑總設計或總實際用量為二十公噸/年以上,且其廠房面積大於五十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二.二五千瓦以上之工廠者。」,屬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08 |
4 | 2019-05-3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一二號 | 宏葉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758-01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官田廠稽查,經查現場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未紀錄氫氧化鈉添加值(貴公司提供紀錄表佐證),已違反上述操作許可證應每週應紀錄乙次之規定,是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8-12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