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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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1-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局於113年3月22日以環水字第1130035518號函同意臺端,限期改善展延至113年5月20日,並提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西港區下宅子段1208、1209、1210、1211地號 | 冠承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1月1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90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6 |
2 | 2022-11-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本案於112年3月27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017)限期112年4月25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3月30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西港區下宅子段1208、1209、1210、1211地號 | 冠承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之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11年11月29日派員現場查核每日操作紀錄表,發現貴場每日記錄於111年11月9、11、13、16、17、18、21、23、24、26及28共計11日之廢(污)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超過許可核准排放水量。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4-18 |
3 | 2022-04-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西港區營西里後營2-25號(下宅子段1208、1209、1210、1211地號) | 冠承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11年4月13日08時15分許至本市西港區營西里後營2-25號址(下宅子段1208、1209、1210、1211地號)貴牧場巡查,現場發現固液分離機產生之豬隻排泄物露天堆置曝曬,其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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