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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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保安路49之8號 | 登泰企業社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消防局通報該址於今日凌晨5點4分發生火警,經查該址前於113年10月14日已發生火災在案,本次火災發生原因俟消防局調查結果。次查該址,未領有再利用許可實際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行為,已違反廢清法第39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3-10 | |
2 | 2024-10-1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7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保安路49-8號 | 登泰企業社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接獲火警通報,經派員至台端(即登泰企業社)所經營工廠稽查,發現有大量濃煙粒狀污染物及明顯燒塑膠異味直接散佈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情事,周界外下風處進行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化合物鋼瓶採樣分析,經測得有1,3-丁二烯、苯等有害空氣污染物,經查為長期違法堆置貯存大量易燃性之廢塑膠混合物、待熱熔廢塑膠及再生塑膠粒等,因管理不當而引發悶燒自燃大火,又因未設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造成上述空氣污染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5-02-07 |
3 | 2024-07-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3年9月27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3年10月25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西港區竹林里大竹林二九之一號 | 登泰企業社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7月22日執行申報勾稽查核,發現貴社(管制編號:R9XX3103)於113年3月至113年6月未申報製程之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相關資料,未於規定時間執行網路申報。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0-28 | |
4 | 2023-12-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3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西港區竹林里大竹林二九之一號 | 登泰企業社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12月26日執行112年度臺南市易燃性廢棄物貯存火災預防機制稽查,經勾稽貴企業社111年11月1日~112年10月31日期間申報收受貯存量與現場實際貯存量(約20噸)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4-05-12 | |
5 | 2023-05-0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保安路49之8號 | 登泰企業社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5月4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本市永安區保安路49之8號執行督察,發現違規情形如次:發現貴事業於上述該址貯存廢塑膠混合物(D-0299),無防止雨水、地表水流入設施及措施,且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9-26 | |
6 | 2023-05-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2年09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西港區竹林里大竹林二九之一號 | 登泰企業社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112年5月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商號未依規定申報112年1月至4月原料使用量、產品產出量、廢棄物產生量、廢棄物貯存量及廢棄物清運量。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8-02 | |
7 | 2022-11-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22.6373908,120.3581986 | 登泰企業社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1年11月30日及112年5月4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督察,查貴企業社於路旁丶西X區有聯X業有限公司廠區及高雄市永X區保X路4X之8號空地貯存再利用後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又其再利用後產生之廢紙,皆未提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4-04-15 | |
8 | 2022-11-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2年09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西港區竹林里大竹林二九之一號23.1303014,120.1818415 | 登泰企業社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1年11月23日派員至貴社督察,貴社於路旁及有聯塑業有限公司廠區空地堆放長條及太空袋裝含膠之廢塑膠紙捲廢膠帶等廢塑膠混合物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3-07-04 | |
9 | 2018-05-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貯存地點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限改日期:107年08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西港區劉厝里劉厝63-26號 | 登泰企業社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7年05月28日派員至貴社稽查,於貴社內廠房外空地見有露天堆置廢塑膠回收物及廢棄絕緣膠帶(用太空包裝置未緊封) 未覆蓋細網或帆布及未有防範廢棄物飛揚措施,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造成廢棄物飛揚情事。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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