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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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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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2-2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興隆街600號 | 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2月21日派員執行製鋼過程污染控制之集塵灰或污泥專案督察,發現貴公司於111年6月30日有汰換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袋式集塵器(編號:A005及A012)之濾袋,惟查貴公司未利用網際網路申報該項廢棄物於111年6月之產出、貯存及委託清理情形等資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0-08 | |
2 | 2021-01-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興隆街581、590、592、600、600-1、600-2、600-3、602、604號 | 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0年1月29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嘉興里興隆街581號稽查,據貴公司陳○○表示,貴公司108年8月1日已取得經濟部個案再利用資格,發現鋼鐵工業鋼材加工或浸置之廢酸液(A-7201),已有收料進廠營運使用,且109年7月至9月進廠使用量(188.9公噸、226.32公噸、190.61公噸)已超過廢清書最大使用量(120公噸/每月)百分之十,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至局審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2021-06-11 | |
3 | 2019-04-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興隆街六○○號 | 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興隆街581號,領有旨揭製程(M01)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154-00號)。經本局人員於108年4月28日稽查發現2項缺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說明如下: (一)從袋式集塵器(A004)至排放管道(P001)管道有破損。 (二)電弧爐(E001)粒狀污染物從屋頂逸散。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08 |
4 | 2018-09-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興隆街五八一、五九○、五九二、六○○、六○○之一、六○○之二、六○○之三、六○二、六○四號 | 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7年9月13日派員至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進行「107年度重點事業深度查核」作業時,於現場放流口(D01)取樣化驗結果:化學需氧量為397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略以):「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2-26 |
5 | 2017-12-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興隆街581號 | 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12月6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嘉興里興隆街581、590、592等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生活垃圾(D-1801)」之貯存地點及設施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而採露天放置,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3-01 | |
6 | 2017-06-0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興隆街600號 | 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6月5日派員督查,發現貴公司「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等混合物(D-0499)」之貯存地點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08 | |
7 | 2016-12-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興隆街581、590、592、600、600之1、600之2、600之3、602、604號 | 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迄於105年12月27日以燁字第105135號函檢送「水質水量自動監測(視)及連線傳輸措施說明書」至本局審查,未於105年12月31日前完成設置之規定,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6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3-03 | |
8 | 2016-05-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興隆街600號 | 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處分。(裁罰基準編號: 63)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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