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頂吉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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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4-05-3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東二路一二號 | 頂吉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3年5月31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正常操作,許可核定製程流程E之熱脫槽區(E501)產生之廢氣經氣罩收集,再經洗滌塔(A301)處理後排放。現場發現E501至A301管道未確實接合,致E501產生之廢氣未有效收集直接逸散,造成廠內PM2.5濃度為461μg/m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4-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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