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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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24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沿線 | 洺葳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汙染面積大)。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1-13 | |
2 | 2021-07-19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三二一巷二二號一樓 | 洺葳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KEF-6621)於110年1月30日自彰化縣永溢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載運乙批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至本市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場處理,抽查聯單資料(N290805811000021),該清運車輛KEF-6621查無軌跡。後經電詢,貴公司表示此聯單應以尾車申報聯單,惟誤以頭車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7-26 | |
3 | 2018-09-17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321巷22號1樓 | 洺葳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107年12月5日洺字第1070001205號函申請乙級清除許可變更,經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107年12月24日高監車字第1070236560號函復,及貴公司107年12月27日函檢送清除許可變更申請文件(第1次修正版),發現清除車輛(641-TG、AAS-003)分別業於107年10月17日、107年9月17日異動過戶,已非貴公司所有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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