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晉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3-05-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大莊里嘉新東路一之一號 | 晉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4.6mg/L、化學需氧量116mg/L及生化需氧量45.3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06 |
2 | 2019-08-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一之一號 | 晉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21日至該公司進行「108年度重點事業深度查核」作業,發現該公司領有之許可文件(證書字號:高市府環水排許字第01248-05號),其量測操作參數(攪拌機轉速、pH值、溶氧、曝氣量、表面溢流率、濾速及反洗週期)均未依規定頻率紀錄。前述行為顯已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於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度表,及操作參數量測設施,...非屬連續自動紀錄者,應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一次。...。」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12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