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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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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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2-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三街六號 | 泰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三街六號,從事有害廢棄物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鉛二級冶煉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2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查核自動粉碎分離機(E001)作業時,周邊有些微粉塵散布廠房內,空氣中瀰漫淡淡的刺鼻酸味,粉碎產生廢氣收集後由酸氣水洗塔(A001)處理,核對其洗滌液流率顯示0 L/min(許可50~420 L/min);又查核廠內精煉爐(E006~E011)作業時,發現收集廢氣之管道有打開情事,造成廢氣收集不完全,貴公司未維持其空氣污染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10 |
2 | 2021-10-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莒光三街6號 | 泰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民眾檢舉並提供影片,貴公司廠房於110年10月15日17時許逸散大量粒狀物於空氣中,經本局派員於110年10月18日10時20分前往查察,稽查當時與廠方人員確認影片位置為貴公司M01及成品堆置區上方,遂前往勘查,稽查當下發現操作單元於操作時產生大量煙霧(粒狀污染物),惟現場未設置適當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粒狀污染物散布於廠內,再經由太子樓及屋頂縫隙逸散至廠外,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23 |
3 | 2019-11-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文到90日內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9年02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三街六號 | 泰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三街六號從事有害廢棄物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鉛二級冶煉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355-01號),本局於108年11月27日稽查貴公司鉛二級冶煉程序(M01),(1) A011、A012驟冷塔、A013、A014洗滌塔之NaOH總使用量108年5月用量為76,400公斤、108年6月用量為67,000公斤,超出許可核定值A011、A012驟冷塔NaOH加藥量範圍5~7.59公斤/小時、A013、A014洗滌塔加藥量範圍10~16.22公斤/小時,總和NaOH加藥量範圍21,600~34,286.4公斤/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2) 新增一座10噸精煉爐且現場操作中,使用燃料為天然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1-07 |
4 | 2018-07-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三街六號 | 泰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1條第1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旨揭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目標為不超過揮發性有機物25,311公斤/年,惟統計106年第3季至107年第2季排放量,貴公司實際年排放量為揮發性有機物29,546公斤/年,共逾4,235公斤/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1-02 |
5 | 2018-04-0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莒光三街6號 | 泰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7年10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3月非製造程序及廢氣處理程序之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107年5月鉛及其化合物(總鉛)(代碼:C-01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4-17 | |
6 | 2017-02-2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莒光三街6號 | 泰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2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廠內監視系統影像紀錄僅保存105年11月8日止,未按規定保存6個月(至105年8月21日),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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