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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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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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09-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樹區興山里興山路五○之一號 | 高雄煤氣分裝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市大樹區興山村興山路50-1號,貴公司從事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於106年09月01日經本局人員現場稽查發現,該製程共計10點元件超過洩漏定義值,其中洩漏淨檢測值大於兩千ppm之設備元件編號及檢測濃度分別為:(1.)T002-F08:5275ppm、(2.)T002-F12:77397ppm,已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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