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竑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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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0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工業二路11號 | 竑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113年4月2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違規情形如次:貴廠為本局列管之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廢棄物項目為燃煤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查廢棄物三聯單及燃煤飛灰合約書,有關貴廠收受國喬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之合約書中未與貴廠簽訂合約書僅與竑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廠)簽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7-29 | |
2 | 2017-04-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工業二路11號 | 超群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4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7年8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與「宏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飛灰(R-1106)契約書期限至106年3月31日止(產源: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麥寮一廠),惟自106年4月至108年7月底止,未簽訂契約仍持續收受,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4-20 | |
3 | 2015-03-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工業二路一一號 | 超群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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