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3-08-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大仁段911、912地號 | 旭宏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8月24日派員至貴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SS)=302 mg/L(標準限值為150 mg/L)、生化需氧量(BOD)=355 mg/L(標準限值為80 mg/L)、化學需氧量(COD)=790 mg/L(標準限值為6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14 |
2 | 2023-07-06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大仁路883巷19號(大仁段911及912地號) | 旭宏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牧場豬舍環境清洗不佳影響環境衛生情事(周界外聞到豬糞尿異味)。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9-21 | |
3 | 2023-01-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大仁路883巷19號 | 旭宏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 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之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發現場內豬糞貯存區,露天堆置未有覆蓋防止雨水滲漏之措施,散發惡臭異味。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3-06 | |
4 | 2020-11-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78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社西里大仁路883巷119號/大仁段911 912地號 | 旭宏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查貴場從事畜牧業並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09年11月6日12時8分派員稽查,現場將所產生養豬作業廢水,經場內溝渠收集流入廢水處理設施原水池後,再利用所裝設管線經由上述原水池直接排放到場外排水溝,稽查當時液位計故障,處理設施未有效施作,致大量廢水未經沉澱過濾即放流鄰近水體,污染環境,經於放流口採取上開放流水,取樣化驗結果:生化需氧量321mg/L;化學需氧量3,060mg/L;懸浮固體3,100mg/L等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所定限值,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2-31 |
5 | 2018-07-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大仁段911、912地號 | 旭宏牧場(馬進士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07年7月3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旭宏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837 mg/L(標準限值為6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0-25 | |
6 | 2017-05-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大仁路883巷19號 | 旭宏牧場(馬進士養豬場)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06年5月15日至貴牧場進行查核,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224mg/L(標準限值為150mg/L)、生化需氧量106mg/L(標準限值為80mg/L)及化學需氧量801mg/L(標準限值為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06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