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延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05-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順安路二七五巷一六六號 | 延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5月3日派員進場查察並於放流口處採樣,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 316 mg/L (標準限值:10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28 |
| 2 | 2022-01-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順安路二七五巷一六六號 | 延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核可廢水處理流程略為除油槽1→除油槽2→除油槽3→原水槽→混凝槽→調整槽→快混槽→慢混槽→沉澱槽→貯留槽1→貯留槽2→活性碳槽→放流,惟查目前貴公司實際處理流程為前處理洗淨程序廢水經前洗淨廢水槽收集後再經油水分離槽除油,廢水再排入原水槽,該程序收集之廢油再以廢油混和物項目委託處理,另後處理洗淨程序產生之廢水亦先收集於地下油槽(後洗淨廢水槽),再經油水分離機除油後排入除油槽1,該程序收集之廢油則回收自行再利用,此廢水處理流程與核可許可證登載不同,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4-26 |
| 3 | 2020-07-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順安路二七五巷一六六號 | 延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7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油混合物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08 |
| 4 | 2019-03-20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順安路275巷166號 | 延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案經本局108年03月20日派員至本市路竹區順安路275巷一帶進行水污列管事業稽查作業時,發現貴公司門前雨水溝佈滿油漬,人員隨即會同貴公司代表進廠勘查,發現貴公司廠區內(污)水處理設施旁,一廠內溝渠佈滿製程原物料淬火油等廢棄油漬,未經妥善收集處理而任其廢器油漬堵塞與水溝及污染環境。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4-10 |
| 5 | 2018-08-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順安路275巷166號 | 延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27規定裁處。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廠房前道路有油污,明顯胎痕及色差,並污染側邊水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11 | |
| 6 | 2018-08-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14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順安路275巷166號 | 延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產出之廢油混合物(D-1799)現場約有30桶及以太空袋盛裝之廢活性碳(R-2408)、無機性污泥(D-0902)各12袋及15袋,惟申報貯存與實際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11 | |
| 7 | 2018-01-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順安路二七五巷一六六號 | 延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7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油混合物(D-1799)主要來自油水分離槽,惟查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僅登載廢油混合物來自淬冷設備,最大月產生量6公噸,平均月產生量1.5公噸(廢潤滑油0.5公噸+淬火油1公噸),另貴公司廠長表示,曜鼎環境科技有限公司106年至108年7、8月約每周派車來抽廢油3次,每次約1至2公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廢油混合物來自油水分離槽,且實際產生量明顯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最大月產生量10%以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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