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台灣耐落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19-01-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湖內區太爺里中山路二段二巷五三弄九號 | 台灣耐落螺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1月4日派員督察,查核貴廠事業廢棄物申報情形,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中,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及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於108年1月份申報之產出、聯單、貯存量未平衡,貴廠有未正確申報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2-09 |
| 2 | 2018-08-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湖內區太爺里中山路二段二巷五三弄九號 | 台灣耐落螺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廢水處理程序產生有機性污泥(D-0901),該項廢棄物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列;另螺絲、螺帽及鉚釘製造程序產生之閃火點小於60℃之廢液(C-0301)自行於廠內以濾袋過濾分類出廢樹脂及廢液,該程序及廢樹脂亦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列,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26 | |
| 3 | 2018-05-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湖內區太爺里中山路二段二巷53弄9號 | 台灣耐落螺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8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5月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105年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詮盛實業社」,處理一批以53加崙桶裝盛甲苯殘留物(C-0301)約800~900公斤,惟清理前未依規定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11 |
| 4 | 2018-05-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湖內區太爺里中山路二段二巷53弄9號 | 台灣耐落螺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5月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105年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詮盛實業社」,處理一批以53加崙桶裝盛甲苯殘留物(C-0301)約800~900公斤,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上開甲苯殘留物(C-0301)產出、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11 |
| 5 | 2017-06-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湖內區太爺里中山路二段二巷五三弄九號 | 台灣耐落螺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106年7月至9月、11月、12月及107年1月,廢木材棧板(代碼:D-0701)106年7月、9月至11月,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106年7月、10月至12月及107年1月,廢活性碳(代碼:R-2408)106年6月至9月及1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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