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日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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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8-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七路六號 | 日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七路6號,從事鋼鑄造程序及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7月6日環署空字第1111090092號函請本局查明貴公司原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謝○○是否有兼任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情事,本局111年8月2日稽查發現該員於69年5月20日至111年7月30日擔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84年4月22日起擔任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於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施行日(105年8月11日)至稽查當日,同時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不符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3-22 |
2 | 2016-06-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七路六號 | 日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計新臺幣6,000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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