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城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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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9-04-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前進里清進巷八二之一○號 | 城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查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 8年4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製程產生之廢塑膠 貯存於屏東市清溪段648地號土地,與核准之廢棄物計畫書 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二)貴公司其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 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三)貴公司對於廢塑膠送往再利用機構之日期、種類、名稱、 數量、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機構名稱,未作成紀錄,已違 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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