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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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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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8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46-2號 | 屏鹿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屏鹿股份有限公司於本縣屏東市中山路46-2號從事餐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5月10日派員於周界外採集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228,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周界異味排放標準值1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06-07 |
2 | 2024-04-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四六之二號 | 屏鹿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日執行陳情案件稽查。 2.該廠從事餐飲業,現場營業中,於場外下風處聞有明顯異味,逐於下風處執行周界異味官能測定採樣,俟檢驗分析結果出具後,再依空污法相關規定辦理。 3.現場風向為靜風,採樣過程詳如採樣紀錄。 4.周界異味官能檢測結果超標(檢測值100),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周界排放標準值1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05-06 |
3 | 2024-03-2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四六之二號 | 屏鹿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餐飲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3月24日派員於周界外採得1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173,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周界異味排放標準值1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4-04-10 |
4 | 2024-02-2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46-2號/逐鹿炭火燒肉 | 屏鹿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鹿股份有限公司從事餐飲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2月23日派員於周界外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14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1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13-050025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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