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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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8-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8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春段606地號 | 泉發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2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51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02 |
2 | 2022-03-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7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春段606地號 | 泉發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牧場之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6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18 |
3 | 2021-06-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64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春段606地號 | 泉發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1222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淡淡異味,稽查時該場放流口正排放廢水,逕行採集水樣一組封瓶送驗,現場檢測PH 7.19水溫29.2,檢驗項目:BOD.SS.COD(加硫酸至PH<2),倘檢驗結果不符標準,將依水污法告發 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8-05 |
4 | 2020-10-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春段606地號 | 泉發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泉發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7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9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76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1-04 |
5 | 2018-03-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7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湖段668地號 | 泉發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台端經營泉發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107年3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1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11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04 | |
6 | 2017-04-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湖里大春路50巷5號 | 泉發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養牛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9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93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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