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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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大春段493地號 | 政昆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吳丙寅經營政昆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29日派員於貴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為155超過排放標準(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前於工業區或農業區設立之污染源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5-02-13 |
2 | 2024-02-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06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限改日期:113年06月14日。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春段493地號 | 政昆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裁處。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92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13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9 |
3 | 2023-05-3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春路55號 | 政昆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政昆畜牧場經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31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9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172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另查該畜牧場於一年內違反同一規定且經本局告發裁處在案(屏府環查水處字第112011號)。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3-08-23 |
4 | 2022-09-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04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湖里大春路55號/養牛場 | 政昆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政昆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9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將依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1-15 |
5 | 2020-08-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64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湖段660-2地號 | 政昆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政昆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2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5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9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04 |
6 | 2020-04-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9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湖段六六○之二地號 | 政昆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牛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90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臺端從事牛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90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9-110014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7-02 |
7 | 2020-02-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春段493地號 | 政昆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政昆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1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75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4-28 |
8 | 2018-03-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春段493地號 | 政昆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案係民眾陳情案稽查。2.該場從事牛隻飼育工作,稽查時放流口有水排出,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3.本局於放流口採集樣品,檢測項目BOD、COD、SS,樣品依規定之品管保存,俟檢驗結果將依規定辦理。4.據業者表示目前約飼養200頭。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4-20 | |
9 | 2017-08-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湖段660之2地號 | 政昆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台端經營政昆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106年08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5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1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14 | |
10 | 2017-04-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湖段六六○之二地號 | 政昆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養牛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31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3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23 | |
11 | 2017-02-0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大春路55號 | 政昆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所產生斃死牛,委由璇億化製廠處理有三聯單供參,牛糞委由屏東縣南州農會處理(堆肥),惟牛糞廢棄物部份採露天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將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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