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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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9-2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潮州鎮泗林里開元二巷1-3號 | 財雄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財雄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9月23日及10月29日派員於貴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100及78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由系統預帶,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2-21 |
2 | 2021-06-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潮州鎮泗林村崙東段373地號 | 財雄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財雄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54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5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8-24 |
3 | 2019-05-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潮州鎮泗林村崙東段373地號 | 財雄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245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02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675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8-22 |
4 | 2018-06-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潮州鎮泗林村崙東段373地號 | 財雄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查核,其場內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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