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城市發展美宅股份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11-05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新園鄉仙吉段305、308地號等2筆-城市發展美宅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54戶) | 城市發展美宅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縣新園鄉仙吉段305、308等2筆地號土地辦理「集合住宅新建工程(54戶)」,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5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土堆未依規定覆蓋防塵網、車行路徑舖設粗級配及粒料厚度不足及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於工地出入口未落實施工車輛離開工區時將輪胎清洗乾淨,導致泥沙外帶,造成道路路面色差情形,及運送粉塵逸散性之車輛未依規定將防塵網下拉15公分,累計缺失記點合計16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本府依規定以113年11月11日屏府環空字第1138020861號函通知陳述意見,經貴公司委託工地主任陳述意見,依其所述內容並未有阻卻違法之正當理由,本府依法裁處。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05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