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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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4-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31日。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田厝段1672、1675地號 | 金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 臺端經營金城畜牧場從事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7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25 |
2 | 2022-06-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田厝段1672、1675地號 | 金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金城畜牧場從事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11年6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97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11 |
3 | 2020-12-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64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田厝段1672地號 | 金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金城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1,2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4,2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2-03 |
4 | 2018-09-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田厝段一六七二地號 | 金城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場為豬隻飼育場,案經本局於107年9月7日派員稽查,收受高雄市老四川火鍋店產生之廚餘,未於每月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18 | |
5 | 2015-11-16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田厝段一六七二地號 | 金城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1-10 | |
6 | 2015-11-1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田厝段一六七二地號 | 金城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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