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胡慶記畜牧場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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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4-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29地號 | 胡慶記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臺端經營胡慶記畜牧場從事養豬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放流口所排放廢污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7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06 |
2 | 2022-09-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一二九地號 | 胡慶記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67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7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29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2-06 |
3 | 2022-04-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加智路上/高旺畜牧場/榮春畜牧場/胡慶記畜牧場 | 胡慶記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臺端經營胡慶記畜牧場從事養豬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4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37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經查貴場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朔1年內,曾違反相同規定2次,茲依同法第40條規定裁處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6-24 |
4 | 2022-02-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52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29地號 | 胡慶記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8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1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984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060035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4-11 |
5 | 2021-10-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8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一二九地號 | 胡慶記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胡慶記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8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62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040004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18 |
6 | 2017-12-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社口村加智路172號 | 胡慶記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台端經營胡慶記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106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有疏漏至場外排水溝,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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