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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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新全段1419、1420地號 | 群興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4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65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23 |
2 | 2023-11-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4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新全段1419、1420地號 | 群興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2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71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22 |
3 | 2020-08-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88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新全段1419地號 | 群興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群興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7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60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7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0-08 |
4 | 2018-10-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新全段一四一九地號 | 群興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0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74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45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3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9-100011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1-11 |
5 | 2018-06-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新全段1419地號 | 群興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臺端經營群興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6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及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29 | |
6 | 2017-12-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4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新全段1419地號 | 群興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台端經營群興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8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13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8-010008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1-26 | |
7 | 2017-10-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14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7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新全段一四一九地號 | 群興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835.0 mg/L,標準值8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4-18 | |
8 | 2017-02-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78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6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新全段一四一九地號 | 群興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71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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