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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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0845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996地號 | 上秀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1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160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12 |
2 | 2024-08-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9792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厦北村上順路121號 | 上秀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3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12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15 |
3 | 2023-06-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9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限改日期:112年1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996地號 | 上秀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0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53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03 |
4 | 2022-07-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7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996地號 | 上秀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上秀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排放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66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847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0-03 |
5 | 2022-03-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0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996地號 | 上秀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牧場之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92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1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12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制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06 |
6 | 2021-06-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996地號 | 上秀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牛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600 mg/L,標準值450 mg/L;懸浮固體檢測值361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9-22 |
7 | 2021-03-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52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996地號 | 上秀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上秀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06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1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19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20 |
8 | 2021-02-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996地號 | 上秀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規定每日紀錄廢水處理設施之獨立水量計測設施及獨立專用電表讀數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29 |
9 | 2020-06-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9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一九九六地號 | 上秀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牛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700 mg/L,標準值450 mg/L;懸浮固體檢測值503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0-040054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01 |
10 | 2019-07-3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996地號 | 上秀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隻畜殖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9-16 |
11 | 2019-06-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996地號 | 上秀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養牛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28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8,52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4,38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8-09 |
12 | 2019-04-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24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996地號 | 上秀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上秀畜牧場從事牛隻畜殖業,依據本府環保局108年4月07日派員稽查,所排放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為237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437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57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6-26 |
13 | 2017-04-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應改善設置放流口告示牌,且符合告示牌之設置規定之行為者,應於期限內完成改善或補正。限改日期:106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一九九六地號 | 上秀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所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之放流口,未依規定設置放流口告示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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