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2-07-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新安段931、931-1地號 | 政恩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李冠璋(政恩畜牧場負責人)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8日對其所屬之政恩畜牧場(管制編號:T46A1643)進行周界異味官能檢測結果為78,超過排放標準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22 |
2 | 2022-05-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新安段931.931-1地號 | 政恩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3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81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7-19 |
3 | 2017-08-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新安段931.931-1地號 | 政恩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畜牧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4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0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15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