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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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長治鄉興華段879地號 | 陳賢昌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下稱本府環保局)於113年6月28日派員至貴場周界異味採樣,樣品檢測結果144,逾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含)後設立之污染源排放標準30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08-12 |
2 | 2024-03-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長治鄉興華段879地號 | 陳賢昌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7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3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20 |
3 | 2023-02-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長治鄉興華段939、950地號 | 陳賢昌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局派員於112年2月3日派員至本縣長治鄉興華段939、950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該牧場收受果菜批發市場所產生之果菜殘渣,惟其未依再利用用途規範,作為飼料供場內畜禽食用,而係將果菜殘渣等廢棄物露天堆置於上述地號土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另該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散發惡臭情事,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設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3-03 | |
4 | 2020-04-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4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長治鄉復興村新興路99巷82號與57巷/養豬戶 | 陳賢昌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陳賢昌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0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97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臺端經營陳賢昌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0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97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5-15 |
5 | 2019-06-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長治鄉番子寮段462之23地號 | 陳賢昌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78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29 |
6 | 2019-04-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長治鄉番子寮段462之32地號 | 陳賢昌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陳賢昌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收受植物性廢渣,未依規定申領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資格檢核登記,逕收受事業廢棄物從事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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