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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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6838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麟洛鄉玄聖段641、654地號 | 邱德欽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沉澱池旁有廢水疏漏致污染場外地面水體之情形,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15 |
2 | 2024-06-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麟洛鄉民族路388號 | 邱德欽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邱德欽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28日派員於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為125,逾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前設立之污染源排放標準50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11-26 |
3 | 2019-12-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廢水處理設施電錶操作紀錄應立即每日記錄。限改日期:109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麟洛鄉新田村民族路三八八號 | 邱德欽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豬隻飼養,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畜牧業,設有廢水處理設施,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時稽查當日未能提供每日電錶操作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1-10 |
4 | 2017-05-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應每日記錄其電度數及累計水量讀數,且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口應設置告示牌,並標示座標。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麟洛鄉新田村民族路三八八號 | 邱德欽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及第53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飼育業,經查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電度表及放流水累計型流量計,未依規定每日記錄,且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口,未依規定設置告示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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